电视剧被做成辣条?注意商标问题!
作者:admin 日期:2024-06-06 点击数:304
今天,话题#以前很火的电视剧都被做成辣条了#登上网络热搜,众多网友搜集了很多款以电视剧名称命名的辣条,包括“花千骨”、“大长今”、“回家的诱惑”、“爱情公寓”、“神厨小福贵”、“熊大熊二”、“神雕侠侣”等等。
这些电视剧名称都耳熟能详,勾起很多人年少的回忆。还有网友感慨,“爆剧才有这个资格”。
电视剧名称被用作辣条产品上,的确从侧面证明了这些剧的火爆,但需要注意的是,这些辣条是否存在商标侵权问题。如果辣条厂商没有注册商标,而被他人在辣条这一小类上以剧名注册了商标,那么辣条厂商随时可能会被起诉侵权。
辣条在商标注册类别中属于哪一类呢?首先,我们需要知道,辣条是一种以小麦粉或者其他谷物,豆类为主要原料做成的食品。
根据这一特征,我们不难在商标分类表中找到,“食用面筋”属于第29类(小类是2913)、“小麦粉(其他谷物、豆类)为主零食”所属类别在第30类(小类是3006和3010)。
构卓查询发现,像“花千骨”“熊大熊二”“大长今”等热门电视剧都有大量的商标注册,29类和30类是热门注册类别。暂时无法确定是否是辣条厂商申请注册。
在这里,构卓提醒大家,电视剧剧名注册商标存在一定的风险,随着商标法越来越规范,以后用电视剧剧名注册商标的难度会更大。另外,经营任何产品都别忽视商标问题,否则一旦发生商标侵权,不仅经营的品牌付诸东流,而且还要承担侵权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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